塔吉克斯坦能源和矿业领域发展现状及中塔安全发展合作建议

   2025-09-26 67
核心提示:塔吉克斯坦与中国相邻,是最早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之一,基于两国的工业发展现状,能源与矿业领域的安全发展合作有利于双

塔吉克斯坦与中国相邻,是最早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之一,基于两国的工业发展现状,能源与矿业领域的安全发展合作有利于双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稳定。塔吉克斯坦能源和矿产资源丰富,但总体开发程度较低,开发潜力巨大。详细介绍了塔吉克斯坦能源矿产领域发展与对外合作现状,阐述了其能源矿业领域的安全治理模式,分析了能源矿业领域尤其是煤炭开采方面的未来需求;从矿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煤矿开采安全生产、能源矿业开发、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提出未来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在能源矿业领域的安全发展合作建议,以助力构建中塔世代友好、休戚与共、互利共赢的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 塔吉克斯坦;能源矿产资源;安全治理模式;安全发展合作

塔吉克斯坦,全称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地处中亚东南部,其东部、东南部与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壤,南部与阿富汗交界,西部与乌兹别克斯坦毗邻,北部与吉尔吉斯斯坦相连[1]。国土面积14.31万km2,是中亚地区国土面积最小的国家。截至2023年初,人口约1 001万人。塔吉克斯坦境内多山,有“高山国”之称,山地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93%[2]。塔吉克斯坦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较多,矿产资源丰富,种类齐全,金、银、锑、铅、锌等资源储量大,石油、天然气储量较为匮乏。

1 塔吉克斯坦能源矿业领域发展概况

1.1 能源矿产资源状况

塔吉克斯坦煤炭储量较为丰富,共有17个煤矿区和24个含煤矿区,探明储量共计45.98亿t。煤种有褐煤、烟煤、焦煤和无烟煤等,其中焦煤质量及储量均为中亚之最,发热量高于38.09 MJ/kg,含硫量为0.1%~2.0%,储量近13亿t,主要分布在艾尼区。无烟煤按质量等级排名世界第2,储量515万t,主要分布在拉什特区。塔吉克斯坦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匮乏,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分别为1.13亿t和8 630亿m3,80%位于东南部地区,其余20%位于北部地区,且由于资源埋藏较深(多为7 000 m以下)和缺少战略投资商,油气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开发。塔吉克斯坦水资源丰富,占整个中亚的60%左右,居世界第8位,人均拥有量居世界第1位,河网密度达0.6 km/km2,北部的泽拉夫尚河、中部的卡法尔尼冈河和瓦赫什河、南部的喷赤河等四大水系共建近30座大、中、小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09万kW,其中努列克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00万kW。

塔吉克斯坦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全、储量大。已探明有铅、锌、铋、钼、钨、锑、锶、金、银、锡、铜等金属,以及石盐、硼、萤石、石灰石、彩石、宝石等50多种矿物质[3]。其中包括30处金矿,总储量达600多t;银矿多与铅、锌伴生,储量近10万t,塔吉克斯坦拥有世界上第二大银矿区,即大卡尼曼苏尔银矿区;锑矿储量在亚洲占第3位,主要分布在泽拉夫尚吉萨尔汞锑成矿带;铅锌矿储量在中亚地区占据主导地位,90%的矿藏分布在北部费尔干纳盆地附近的卡拉马扎尔矿区,仅大卡尼曼苏尔和阿尔登-托普坎两矿区就已探明超过10亿t的铅锌矿储量;锡矿主要分布在泽拉夫尚河谷和帕米尔南部,初步探明储量2万t。

1.2 能源矿产产量

1.2.1 采矿业经济地位

采矿业在塔吉克斯坦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采矿业占该国工业生产总量的21.7%,占GDP的8.5%。2015-2021年塔吉克斯坦采矿业产值比重见表1。

表1 2015-2021年塔吉克斯坦采矿业产值比重

1.2.2 能源产量

在塔吉克斯坦国内能源产量方面,水电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煤炭产量自2010年以来增长较快。IEA数据显示,2021年水电约占能源产量的62.5%,煤炭约占36.6%,石油约占1%[4]

煤炭方面,苏联时期塔吉克斯坦煤炭产量达100万t/a,独立后产量大幅下滑,后又逐步恢复,煤炭企业从2家增加到18家,2017-2021年塔吉克斯坦煤炭产量分别为175.97万、190.70万、202.78万、202.91万、208.87万t,其中2021年塔吉克斯坦原煤产量达到208.9万t,比2000年增长102倍。塔吉克斯坦2017-2021年各产煤地区煤炭产量见表2。

表2 塔吉克斯坦2017-2021年各产煤地区煤炭产量 万t

石油天然气方面,因本身储量较少,且开发难度大,所以石油、天然气产量较低,95%以上依赖进口,主要从俄罗斯、土库曼斯坦及哈萨克斯坦等国家进口石油产品。2021年,塔吉克斯坦共进口石油产品约100万t。塔吉克斯坦2017-2021年石油和天然气产量见表3。

表3 塔吉克斯坦2017-2021年石油和天然气产量

1.2.3 矿产资源产量

塔吉克斯坦矿产资源产量较高,主要针对储量大的金、银、铅、锌、锑等进行开采。对可获取数据进行分析后可知,近年来塔吉克斯坦的黄金年产量达到10~12 t,其他矿种产量见表4[5]

表4 塔吉克斯坦2017-2021年部分金属矿产产量 万t

1.3 能源消费结构

根据IEA塔吉克斯坦2021年能源行业回顾数据,塔吉克斯坦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28 708 TJ,其中电力占38.5%、石油产品占35.5%、煤炭占18.4%、天然气占3.6%。能源消费主要集中于民用、交通、工业等领域,其中民用消费占27.5%、工业部门占24.0%、交通部门占20.0%、商业和公共服务占6.6%。塔吉克斯坦的能源消费结构相对平衡,但对水电依赖较高,冬季易出现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况[4]。塔吉克斯坦2000-2021年不同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总消费量的比重如图1所示。

图1 塔吉克斯坦2000-2021年不同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总消费量的比重

1.4 主要能源矿业企业

塔吉克斯坦的主要能源矿业公司涵盖了黄金、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其中,煤炭开采领域的国有企业占比较高;黄金开采既有国有企业参与,也有合资企业(如泽拉夫尚有限责任公司),塔吉克斯坦主要国有能源矿业企业见表5。

表5 塔吉克斯坦主要国有能源矿业企业

1.5 对外合作情况

近年来,中国在塔吉克斯坦能源矿产领域投资开发程度较高,主要集中于金属矿产资源,油气管道建设也有涉猎。同时,俄罗斯、美国、瑞士、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在塔吉克斯坦也有矿产资源、油气、水电等合作开发项目。其中,影响力较大的外资企业主要有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中国)、泽拉夫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扎凌克公司(瑞士)等企业。

1.5.1 中资企业在塔合作情况

目前,中国已成为塔吉克斯坦最大的投资来源国,2021年中国对塔吉克斯坦的投资达到了2.1亿美元,直接投资存量达到了15.68亿美元[6]。中国企业在塔吉克斯坦的矿业投资项目涵盖了金、银、铜、铅、锌、锑等优势矿种的开发[7]。中国与塔吉克斯坦(以下简称“中塔”)在矿山领域的合作开发和投资情况表现为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合作项目的多样化、政策支持的加强、风险管理和预防的重视,以及合作前景的乐观。这些合作不仅促进了塔吉克斯坦矿业的发展,也为中国经济的全球化战略贡献了力量。

西藏珠峰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塔吉克斯坦第二大城市苦盏市,现拥有塔吉克斯坦“派-布拉克”“阿尔登-托普坎”“扎勒尼索勒-希莫利”3个铅锌多金属矿区的采矿权,目前已形成采选矿能力350万t/a,精矿金属产量超过15万t/a。2021年塔中矿业产值已占塔吉克斯坦采掘业总产值的50%,占塔吉克斯坦工业总产值的10.0%和GDP的3.5%;贡献的利税达到塔吉克斯坦总额的5%,连续5年位列塔吉克斯坦第1,是塔吉克斯坦的支柱企业之一。中色国际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塔吉克斯坦控股经营帕鲁特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集采矿、选矿、冶炼上下游于一体的综合性黄金加工企业。中塔合资泽拉夫尚有限责任公司为紫金矿业控股子公司,是塔吉克斯坦黄金开采业最大的企业之一,该公司在塔吉克斯坦黄金生产中的份额约为70%。特变电工杜尚别矿业有限公司是特变电工集团控股子公司,拥有上库马尔克及东杜奥巴2个矿区的金矿采矿权,矿床储量分别为51.0 t和23.7 t。中石油中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项目,负责建设和运营跨塔吉克斯坦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并负责建设相关山地隧道和其他基础设施,编制塔吉克斯坦天然气管道运行行业标准等,该项目将缓解中国日益紧张的供气矛盾,有利于中亚进口通道多元化,保障中国西部能源通道的安全稳定。

1.5.2 其他外资企业在塔合作情况

吉日克鲁特汞锑矿是独联体国家最大的矿床之一,由美国和塔吉克斯坦成立的合资企业“安佐布”(Anzob)开发。该企业专门从事地下采矿和矿石加工,生产汞锑精矿。企业设计产能为矿石70万t/a、汞锑精矿3万t/a以上。矿石的实际开采和加工能力平均为35万t/a。

瑞士资本也在塔吉克斯坦积极开展能源矿业领域合作。扎凌克公司在桑沃尔矿床积极从事金矿开采,自2017年起,该公司的唯一发起人和投资者是瑞士G.E.G.矿业公司。努克拉福姆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7日,从坎乔拉古老银矿的尾矿和废料中提取贵金属,其唯一发起人是瑞士银山资源公司(Silverhill Resources)。

此外,哈萨克斯坦哈萨克矿产投资公司投资成立的阿德拉斯曼采矿加工厂专门从事含铅银矿石的提取和加工,以生产铅精矿。

水电方面,“桑图达水电站-1”是俄罗斯X塔吉克斯坦合资水电企业,成立于2005年,75%的股份属于俄罗斯,25%属于塔吉克斯坦。水力发电站容量为670 MW,位于哈特隆地区的瓦赫什河上,发电量占塔吉克斯坦总发电量的12%,是三大水力发电站之一。

1.6 未来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1日,塔吉克斯坦议会下院批准了《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提出未来经济发展的四大任务,其中“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任务包括3个重要方面:一是扩大电力生产,新建和扩建各种电站,开展输电线路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二是保障实施国家重点能源工程,如“CASA-1000”高压输电线路和“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等大型国家合作项目;三是扩大石油、天然气和煤的产量,采矿业将增长5.7倍[8]。2019年8月30日,塔吉克斯坦政府批准了《2040年前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扩大露天开采规模,并逐步增加地下开采比例,2030年煤炭产能将达到500万t/a,2040年将提高到1 500万t/a,并将目前露天开采与地下开采比例由94∶6发展为41.7∶58.3,进一步改善煤炭行业监管体制,派遣技术专家出国学习,提高工业安全和环境安全指标。

“水电兴国”是塔吉克斯坦基本国策,依托丰富的水力资源,塔吉克斯坦政府把建设水电站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优先领域,制订了水电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至2025年,发电量将达800亿kWh/a,出口475亿kWh/a[1],力争将塔吉克斯坦打造成为地区电力出口大国,并将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朗作为主要目标市场,视哈萨克斯坦、印度、俄罗斯、中国等国家为潜在市场。

2 塔吉克斯坦能源矿业领域安全治理模式

2.1 行业和安全监管机构

塔吉克斯坦能源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监管全面,涉及工业、劳动、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工业和新技术部、紧急情况和民防委员会、国家地质总局、卫生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矿山监察局。

2013年塔吉克斯坦总统签署《关于完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权力执行机构结构》第12号令,在能源和工业部、能源和水资源部的基础上组建工业和新技术部,负责国防工业、机械工程、金属加工和化学、矿石开采、建筑材料、煤炭、食品和加工业等行业管理,履行统一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职能,下设矿业和贵金属管理局、煤炭工业局等。能源和水资源部负责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政策,制定燃料和能源综合体以及水资源开发的战略、方案和计划,对能源和水资源利用进行监管和顶层设计,包括制定和实施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地质总局负责地下资源研究、再生产、利用和保护领域国家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管;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矿山监察局负责开展工业安全法律法规、采矿工程和地下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等方面的立法监管,负责地下资源地质研究、民用爆炸材料周转、化工和冶金业安全领域的监督,并对采矿安全、地下资源地质研究、危险化学品和爆炸性物品等实施国家监察,确保矿产资源的正确开发;紧急情况和民防委员会负责处理紧急情况,包括矿业事故的应对和救援。

2.2 能源矿业安全相关法律规范

塔吉克斯坦不断完善能源矿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主要包括《地下资源法》《煤炭法》《石油和天然气法》《危险生产设施工业安全法》《露天矿床开发期间的安全规则》等,为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和依据。1994年,塔吉克斯坦制定了《地下资源法》,为地下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规定了地下资源所有权,包括地下资源利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地下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基本要求等[9];《煤炭法》于2012年颁布,确立了煤炭行业的法律基础,规范了行业中个人和法人实体之间的关系,规定煤炭资源开采和加工项目要经过国家地质、经济、环境等部门审查;《石油和天然气法》于2015年颁布,该法确立了油气领域的法律、经济、组织框架和国家政策,涵盖勘探、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环节,以及国家对油气行业的监管、油气存储和开采研究工作的程序、油气田的利用、油气输送干线、油气生产设施和管道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规定[10];《露天矿床开发期间的安全规则》是矿业开发领域的重要法规,对于露天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开采、矿场运输安全、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粉尘及有害气体控制、应急预案编制等做出详细明确要求。

2.3 能源矿业领域安全发展现状

根据可获取事故数据,塔吉克斯坦煤矿、非煤矿山、油气设施等近年来均有事故发生,煤矿事故类型包括瓦斯爆炸、窒息、塌方等,安全生产工作不容放松,具体见表6[11]

表6 塔吉克斯坦能源和矿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4 安全发展需求

(1)煤矿井工开采安全发展需求较高。塔吉克斯坦计划到2030年,煤炭产能较2021年提升140%,2040年比2030年再提升200%,并且大幅增加井工开采的比重,由6.0%提高到58.3%。就目前来看,塔吉克斯坦煤矿井工开采经验较少,且煤矿事故多发生在井工煤矿。在大力发展井工开采规模的计划下,井工开采技术、装备、技术人员等需求将会大幅增加,且随着井工开采产能的提高,所面临的煤矿灾害也会增加。相应的煤矿灾害治理技术(包括瓦斯防治技术、矿压治理技术等),以及井工开采相关安全监管法规、标准等亟需补充完善。

(2)能源矿业开发规模有待提升。塔吉克斯坦有其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优势矿种有铀、铅、锌、锑、汞、金、银、钨等,铀锑储量居独联体国家第1位,铅锌矿储量居中亚第1,占全球总量的8.5%。但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塔吉克斯坦矿产资源总体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只有27%的矿产资源得到利用。油气资源开发力度小,水电资源也需要进一步挖掘,水电年发电潜力达5 270亿kWh,利用率仅为4%~5%。

(3)绿色矿山建设迫在眉睫。塔吉克斯坦的煤炭等矿产开采活动导致了自然环境的恶化,包括土地被占用、自然景观受损、地面塌陷、地下水破坏和地表水污染、土壤和大气污染,以及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因此塔吉克斯坦亟待解决矿山的绿色发展问题,正确处理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升巩固绿色矿山发展理念,抓紧建立完善相关标准。

3 中塔能源矿业领域安全发展合作建议

塔吉克斯坦是首批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文件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中塔两国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加强,两国领导人间建立起深厚的友谊。2017年8月,拉赫蒙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中塔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19年6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塔吉克斯坦并出席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峰会(简称“亚信峰会”),中塔双方签署《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塔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两国致力于逐步构建发展共同体和安全共同体;2023年5月中塔联合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强调双方愿研究在机械制造、道路施工技术、电信、制药、石油天然气、轻工业、煤炭、化学和食品工业、建材生产、电力、矿产资源、交通基础设施、灌溉和土壤改良、农业基础设施和其他社会领域实施合作项目。为更好促进中国同塔吉克斯坦在能源矿业领域安全发展务实合作,提出以下合作建议。

(1)促进矿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合作。塔吉克斯坦矿业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划分较为清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完善,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为切实改善塔吉克斯坦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可在以下方面进行合作:一是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监察监管领域经验交流,加强双方矿山安全监察监管机构互通;二是开展矿山安全监察监管法律法规经验、执法实践、典型违法案例分析等交流,适时开展安全执法培训互访;三是开展采矿、冶金、选矿等矿山安全领域工业安全监察监管专家培训交流。

(2)开展煤矿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合作。随着塔吉克斯坦煤矿产能的提升和地下开采比重的增加,我国有关部门可以依托中国先进的井工开采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适时开展双方井工开采装备、灾害治理技术(如瓦斯抽采技术、顶板灾害防治技术)、安全管理体系等领域交流,注重中国先进技术和装备的输出,以及对塔吉克斯坦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煤矿智能化交流,包括露天及井工煤矿的智能化技术及管控系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促进双方智能化煤矿发展建设。

(3)加强能源矿业开发合作。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尤其是煤炭、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以及水电设施建设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在塔吉克斯坦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我国要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领域的投资力度,进行相关技术经验输出,尤其针对我国储量相对不多的铅、锌矿等矿种,鼓励中塔双方企业合作开发;参与塔吉克斯坦水利设施的建设、技改、设备修复等工作;参与塔吉克斯坦油气资源勘探及开发,保障油气管道建设。

(4)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合作。召开绿色矿山建设研讨会,加强双方对绿色矿山相关概念、理论、技术的理解和交流,针对本国、本地特点,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共同开展矿山环境监测和综合评估工作,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对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进行升级改造,共同推动建设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的绿色矿山。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煤炭技术
推荐图文
推荐煤炭技术
点击排行
甘肃煤炭产业平台所有. 陇ICP备2025022842号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